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10月30日接到大股东湖北鄂州武昌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昌鱼集团”)通告,武昌鱼集团分别武昌鱼集团分别与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集团”)、北京中联普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签署了《股份托管协议》,现就有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份托管数额
    股份托管数与2002年7月25日武昌鱼集团分别华普集团、中联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股份转让数相同,即武昌鱼集团将其持有的占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为基数)29%的国有法人股70,928,461股托管给华普集团。武昌鱼集团将其持有的占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01年12月31日止的总股本为基数)11.5%的国有法人股28,126,804股托管给中联公司。
    二、托管方享有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本公司的股东大会并依照目标股份的份额行使表决权;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推荐目标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对本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有权查阅和复印本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本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等信息。但不包括托管股份的所有权,不得对托管股份进行包括出售、转让、抵押、赠与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权利处置,亦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管理托管股份。
    三、托管协议生效要件及托管期限
    1、托管协议经鄂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2、托管期限:协议生效日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过户日或《股份托管协议中该协议解决之日为止。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