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悉,因中国银行湖北省鄂州市鄂城支行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普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于2006 年11 月29 日依法冻结了华普集团持有公司的29,79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5%,冻结期限2006 年11 月29 日至2007 年5 月28 日)即将到期,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 年5 月21 日,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达了协助冻结通知书,续冻了该股份,续冻期限六个月,从2007 年5 月 21 日起至2007 年11 月20 日止。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