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7日上午9: 00 时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共 5 人, 代表股份 17458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4580900股的71.37%,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傅小安先生主 持。经出席的全体股东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745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变更兼并肉联厂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同意1745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关于确定董事长年薪的议案
    同意1745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确定监事会召集人年薪的议案
    同意17458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年会已由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岳琴舫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鄂 今天律法字〖2001〗39号)。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年会的召集、召开以及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