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近日下发证监公司字【2007】114号文,核准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向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相关资产;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证监公司字【2007】115号文,同意豁免华芳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
    现将修改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一并公告(详细内容见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相关事宜,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