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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G华芳 项目:公司公告

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委评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4-06-18 打印

    苏公会评报字(2004)第2046号

    摘 要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收购事宜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的资产在2004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

    评估结论如下:

    本次评估的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拟收购的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为93,086,5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贰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正(精确至百位)。

    评估结果表(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占有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  调整后清查值  评估净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50869173.11 50032630.02 57105783.92 7073153.90  14.14
华芳集团色织有限
公司             14079019.81 14079019.81 21237225.00 7158205.19  50.84
华芳集团毛纺织染
有限公司         72321164.28 71484621.19 93086524.92 21601903.73 30.22
合计

    在使用本报告时,我们已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下事项:

    1、由于历史原因华芳集团毛纺织染有限公司所申报的部分房屋、华芳集团色织有限公司所申报的全部房屋其产权证所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其母公司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相当部分的房屋截止评估基准日并未取得房产权证;由于发生过改建、扩建、拆除等工作部分房产权证上所记载的房屋已拆除或面积发生变动;本次评估中房屋实际面积65,622.17平方米,产权证所记载的面积总计49,983.16平方米,相差总计15,639.01平方米;

    本次评估均未考虑房屋的上述因素,以假设房屋取得正常的房产权证为前提进行了评估。

    2、此次申报的在建工程主要是华芳集团公司的污水处理厂,该项目于2003年9月开始动工,目前已基本建成(主体项目已开始运转),此次申报的财务账面值为在建工程的预算价格。

    本次在建工程的评估以在建工程已完成预算书所确实的工程量为前提,竣工决算时由于工程项目的增减及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决算价格与预算价格的差异因素不考虑在本次评估的范围内。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日期为2004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0日。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生效。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章) 马惠兰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谢顺龙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张统

    评估机构: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0日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地号为9-21-111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63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

    15,125.5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15,125.5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768.56万元,即人民币柒佰陆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08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63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15125.5     508.12         768.56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1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优;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 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地号为9-21-116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8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8183.7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8183.7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415.83万元,即人民币肆佰壹拾伍万捌仟叁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09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8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8183.7     508.12         415.83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6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无供热设施;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地号为9-21-113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3,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6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4379.1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14379.1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730.63万元,即人民币柒佰叁拾万陆仟叁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0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6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14379.1     508.12         730.63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3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无供热设施;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地号为9-21-114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4,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7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4755.2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14755.2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749.74万元,即人民币柒佰肆拾玖万柒仟肆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1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7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14755.2      508.12         749.74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4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无供热设施;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地号为9-21-117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7,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9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4775.2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4775.2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242.64万元,即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2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9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4775.2     508.12         242.64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1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无供热设施;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地号为9-21-118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8,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100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5544.0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5544.0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281.70万元,即人民币贰佰捌拾壹万柒仟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3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100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5544.0       508.12         281.70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8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无供热设施;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地号为9-21-115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5,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62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8203.0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18203.0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924.93万元,即人民币玖佰贰拾肆万玖仟叁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4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62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18203.0     508.12         924.93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5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无供热设施;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地号为9-21-107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07,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1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

    22,392.5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22,392.5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1137.81万元,即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柒万捌仟壹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下转第34版)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5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1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22392.5     508.12         1137.81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07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优;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 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地号为9-21-109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09,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3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7,279.2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17,279.2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877.99万元,即人民币捌佰柒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6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3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17279.2     508.12         877.99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09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优;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 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地号为9-21-110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0,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4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7,733.5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7,733.5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392.95万元,即人民币叁佰玖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7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4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7733.5     508.12         392.95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0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优;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 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地号为9-21-112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1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5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6,795.5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6,795.5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345.29万元,即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贰仟玖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8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95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6795.5     508.12         345.29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2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优;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 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地估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地号为9-21-102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南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21-10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90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0,031.1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10,031.1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509.70万元,即人民币伍佰零玖万柒仟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19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估价期日  土地证书   宗地位置   估价期目   估价设定   容积率   估价期日的实
的土地使  号                    的实际用   的用途              际开发程度
用者      (宗地号)              途
华芳集团  张国用     张家港市塘  工业       工业      1.00    宗地红线外“五
有限公司 (2001)字第  桥镇人民南  用地       用地              通”,宗地红线
         0900061号   路1号                                    内“六通”一平
估价期日  估价设定      设定土地   面积(平方  单位面积地     总地价   备注
的土地使  的开发程度    使用年期    米)       价(元/平方米)  (万元)
用者
华芳集团 宗地红线外“五  47.0年   12472.2     508.12         633.74   地号
有限公司 通”,宗地红线                                             9-21-113
         内“六通”一平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优;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 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土 地 估 价 报 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北京路1号地号为9-3-13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评估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估价单位: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

    法定代表人:张正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5611

    三、估价期日

    二○○四年六月一日

    四、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北京路1号1宗工业用地,地籍号为9-3-13,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张国用(2001)字第0900061号,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2472.2m2,本次评估土地面积为12472.2m2,在评估期日二○○四年六月一日,在评估设定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五通”和宗地红线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蒸汽及场地平整的“六通一平”的开发水平下,使用年期设定为剩余使用年期47.0年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地价为508.12元/m2,即每平方米土地价格为伍佰零捌元壹角贰分;总地价为633.74万元,即人民币陆佰叁拾叁万柒仟肆佰元整。估价结果详见表1。

    表1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估价机构: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报告编号:张地估宗评[2004]第020号

    估价期日:2004年6月1日

    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一、上述土地估价结果的限定条件:

    1、土地权利限制:无抵押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2、基础设施条件:

    地面平整状况:地面平整; 供电状况:较优;

    周围道路状况:较优; 排水状况:较优;

    供水状况:较优; 电讯条件:优;

    供热状况:无供热设施; 供气状况:优。

    3、规划限制条件:现状规划条件不变。

    4、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限定条件:无。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估价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半年内有效,评估价格为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待估宗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确定转让金额,提供客观、公正的土地价格标准。

    五、土地估价师签字

    1.土地估价师浦正新签字 ,证书号:93100061

    2.土地估价师钱 江签字 ,证书号:98100061

    3.土地估价师何新艳签字 ,证书号:02320201

    六、土地估价机构

    

张家港正泰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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