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应到董事14名,参加表决的董事14名 (其中3
    人委托表决),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3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关于2003年度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03年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年初合计为 97,995,435.15元 ,年末合计为114,937,021.25元
    ,增加了16,941,586.10元。
    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由原来的
    “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扣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单位欠款,按帐龄分析法估算坏帐损失”,变更为“采用备抵法核算,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按帐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估算坏帐损失。
    6、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本公司2003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为30,771,492.64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通知》,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预案中分配现金股利19,440,000.00元,上年已转入应付股利,本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440,000.00元。经追溯后调整后的2003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42,250,183.84元,加上200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30,771,492.64元,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021,676.4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432,956.9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975,811.50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214,502.01元,支付2002年度的现金股利19,440,000.00元。这样,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958,406.01元。
    由于本公司系A、B股上市的企业,所以请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审计准则进行了审计,经审计确认,本公司2003年度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3,041.6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10.80万元,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52.40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643.30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97.60万元,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11.50万元。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本公司章程中有关A、B股分配孰低的原则,故建议以公司2003年年末总股本243,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送红利14,580,000.00元。经以上分配后,按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的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9,378,406.01元,按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的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453.50万元,均并入2004年度净利润一并分配。
    7、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9、公司担保管理制度;(详见www.sse.com.cn)
    10、公司关于200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4年度会计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04年度两家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并与其签订2004年度聘用合同。
    2003年度支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人民币100万元(包括交通、食宿、翻译等费用)。
    以上2、3、6、8、9、10议案将提交公司2003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