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含税)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7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9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8日
    ●除息日:2004年6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5日
    一、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4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现有总股本16,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5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3年度。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9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72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9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9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4年6月1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4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10-82513232-366、306传真电话:010-8251198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