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江西省财政厅预拨的2003年度财政补贴款65,668,400.00元整(详见本公司2004年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一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计字[2004]4号)文件规定,该政府补贴款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由此影响公司200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财务指标。
    为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该项政策变化对公司2003年度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告如下:
    1、200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不含财政补贴收入。
    2、由此200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也将随之变化(具体数据待审计后确定)。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