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兴科技” )就实施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的工程施工签订了合同书。 上述协议属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披 露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该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日期、交易地点
    2001年8月2日本公司与方兴科技公司在南昌市就实施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 程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的工程施工签署了《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收费系统合 同书》和《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监控系统合同书》。
    二、有关各方的关联关系方介绍
    1、签署合约各方的法定名称
    本次合约签署方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2、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发起人之一,共持有本公司493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2%。 2000年底该公司注册资本17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拥有其97.06%的股权,法定代表 人:邓保华先生。经营范围为:高等级公路通讯、监控、收费系统及其设备、交通 配套设施、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通用另部件的生产、 加工、销售及施工,软件应用服务、建筑材料、汽车另部件、电子计算机及配件、 道路沥青的批发、另售,交通工程咨询、交通职业技术培训、汽车修理、公路运输、 设备租赁、高等级公路投资建设与经营。
    三、有关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为了完善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本公司作为业主就 实施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委托方兴科技公司作为承包人 全面负责收费系统和监控系统的工程施工。
    四、交易标的、价格和定价政策
    1、合约签署日期
    2001年8月2日
    2、交易标的和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为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收费系统,合同总金额26660127元 和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监控系统,合同总金额1770406元。
    3、交易定价政策
    本合同书的定价是依据电子部颁发的《电子工程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费用 定额》、《电子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概、 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邮电部颁发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 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由电子工业部第五十四研究 所根据工程设计预算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是否有利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本公司实施昌九高速公路机电项目工程收费系统和监 控系统,解决收费自动化、网络化和收费监控系统中的重大和关键技术,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现有路桥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持 续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构成,有利于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建设。
    六、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本次关联交易自双方正式签署《合同书》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