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给予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政支持优惠政策的批复》(赣府字[2002]6号文)的精神,省政府同意继续通过省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对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给予财政补贴。2007年6月27日,本公司收到江西省财政厅划拨的2007年上半年财政补贴预拨款人民币壹亿贰仟玖佰万元整。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