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与昌九、昌樟高速公路相关路段收费等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精神,经南昌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本公司协商,确定新设立的昌九高速公路南昌北收费站、昌樟高速公路昌西南收费站于2007年4月8日零时开通收费。该两个收费站开通后,两站区间内的原昌九高速公路雷公坳、舍里甲、蛟桥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并入南昌北收费站收取,原昌樟高速公路省庄收费站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并入昌西南收费站收取。
    有关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与本公司经营管理的昌九、昌樟高速公路的关系和收费运行事宜以及上述收费站撤并、设立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和2007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