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给予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政支持优惠政策的批复》(赣府字[2002]6号文)的精神,省政府同意继续通过省财政支出渠道安排资金,对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给予财政补贴。2006年12月28日,本公司收到江西省财政厅划拨的财政补贴款壹亿贰仟陆佰肆拾捌万捌仟元整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