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已经2001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刊登于2001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现将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0年度末总股本35,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 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4,826万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2日
    2.除息日:2001年7月3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10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42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人 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336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 发放红利0.42元;发起人股东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42元。
    6.发放对象:截止2001年7月2日上海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红利领取办法:
    1.发起人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 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其 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对不办理指定交易的 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四、咨询地址及电话
    1.咨询地址:江西省省府大院西二路12号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咨询电话:0791—6504183、6504265
    3.咨询传真:0791—6507178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