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发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10日在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召开。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出席了大会,代表股份78011610股,占公司总股本118000000股的66.111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自生先生主持,公司9位董事、3位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大会对所提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延长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的议案》
    同意票为7801.16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为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为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二、同意《关于延长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的议案》
    同意票为7801.161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票为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弃权票为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杨蓓伦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刊登在2002年8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一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