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正集团")通知,其股东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海正集团股权转让给美国Vivo风险投资基金和其关联机构,各方于2005年12月19日签署了保密意向书。鉴于本公司目前已开展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美国Vivo风险投资基金和其关联机构已承诺将遵守海正集团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所有承诺,保证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海正集团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跟踪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的公告。由于股权转让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