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9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5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白骅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汪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汪涛先生简历如下:
    汪涛:男,1962年5月出生,主治医师、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89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获医学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3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EMBA学位。1989年9月至1993年1月,在北京电子部总医院(现清华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任外科主治医师;1993年1月至1995年8月,在中美史克制药公司任北京地区医药代表、产品经理、北京地区经理;1995年8月至1996年7月,在北京诺华制药公司(汽巴-嘉基制药)任高级产品经理;1996年7月至1999年9月,在德国默克医药集团北京代表处任市场部经理、市场销售经理;2000年2月至2004年2月,在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2月至2005年4月,在北京红惠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聘任汪涛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已对上述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汪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审阅汪涛先生的个人简历,汪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副总经理人选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沈寅初、刘书春、史炳照、傅松荣、常怡    200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