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 年4 月21 日凌晨零时二十分,本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厂区的药物中间体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当地消防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因爆炸产生的燃烧已于21日早上5 时左右全部扑灭,事态已经得到控制。在事故中,有2 名员工死亡,另有9名员工在事故发生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护理,其中8 人已出院,1 名员工因轻伤留院观察,目前状态稳定。
    本公司一向高度关注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事故发生后,公司已经采取了紧急程序,设立了事故调查、现场安全维护、设备抢修、善后处理等7 个应急小组,并正在和有关部门紧密合作,进行事故的善后工作。此次事故的原因及损失程度正在调查之中,公司其他主要生产活动照常进行。
    本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