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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G海正 项目:公司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01-03-29 打印

    一、概要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缩短投资项目建设工期,规避市场风险,发挥本 公司在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方面的专业化生产优势,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在充分研 究论证的基础上,经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将“浙江省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中药提 取及制剂车间技改项目”转让给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投资经营。2001年3月16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 号 本公司总部签定了《项目转让协议》。

    由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8,667.16万股国家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56%,是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转让 活动属关联交易,其正式实施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集团公司已承诺放 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出让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12号文批准,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8年2月11日注册成立;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00年7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4000万股,并于2000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化 学原料药及制剂的生产、销售,注册资本15,600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 区外沙路46号,法定代表人为白骅。

    (二)受让方: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创办于1956年,始名海门化工厂,1976年改 名为海门制药厂。1997年,经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与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 会批准,由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整体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 主要从事国有资 产的运行与管理,投资领域涉及医药、农药、兽药、热电等。 目前是国家经贸委认 定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之一。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 万元,截止2000年12月 31日,集团总资产达15.6亿元,净资产为5.2元,利润总额为7400万元。 注册地为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路43号,法人代表为章阿恩。

    经营范围: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活 力更、合成樟脑制造;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合成樟脑;本企业 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汽车货运。

    三、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1、签署合约各方的法定名称

    出让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2、合约签署的日期

    2001年3月16日

    3、合约签署的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4、合约所涉及的金额

    经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01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 拟转让 项目的评估值为27,855,082.00元。合约双方约定,以27,855,082.00元作为本次项 目转让的交易价格。(以浙江省财政厅对评估结果的确认为准)

    5、本次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在合约生效后两个月内,集团公司应将项目转让价款全部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及定价政策

    本公司拟将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给集团公司投资经营:

    1、浙江省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该项目是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项目建设概算为4,963.24万元,现研 究中心 B区 、中试基地(C区)已结顶,质检综合服务楼(A区)已建至三层, 截 止2000年12月31日已投入资金903.29万元。

    2、中药提取及制剂车间技改项目

    该项目也是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投资概算2,958万元。目前, 前处 理车间、提取车间已完成结顶,综合仓库正在挖土、填方,截止2000年12月31日已 投入资金1032.15万元。

    上述二个项目根据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01年2月28日),该项目资产的帐面价值为34,965,047.12元,清查调整后帐面价 值为27,331,936.3元,评估价值为27,855,082.00元,评估增值额523,145.70 元, 增值率为1.91%,合约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27,855,082.00元。

    五、项目转让款的使用

    以上项目转让所得款项,连同以上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年产5000公斤 心血管药物他汀类项目。本项目已经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经贸投资 2001  337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概算7,976万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 决。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将“浙江省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中药提取及制剂车间 技改项目”转让给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可以达到两方面的目的:一方面,可以 缩短投资项目建设工期,规避市场风险,使本公司能充分发挥在心血管系统药物领 域的领先优势,培育心血管药物的拳头产品,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从而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集团公司资产规模大,抗风险能力强,在项目培育和项 目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集团公司经营上述项目更有优势,并有助于改变集团公 司利润来源(主要依赖于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较为单一的状况。

    七、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本次项目转让完成后,转让所得款项将全部投入年产5000公斤心血管药物他汀 类项目,大大增强了本公司心血管系统药物的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的财务状况将进一步优化。上述二个项目的转让, 经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增加投资收益523,145.70元。

    八、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利益,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 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具有完全的合法性。

    九、本次交易生效的条件

    1、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2、浙江省财政厅对评估报告的确认。

    十、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浙江省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中药提取及制剂车间 技改项目转让给集团公司投资经营后,本公司将不再投资与这两个项目所涉及的业 务有竞争关系的项目或从事相关业务活动,避免同业竞争;在浙江省医药高新技术 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形成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后,本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向集团公司购 买科研成果,以规范由此产生的关联交易活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关 联交易的独立财务报告与本公司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亦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并公告。

    备查文件:

    1、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 浙江省财政厅浙财国资字200179号文关于同意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

    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项目转让协 议》

    5、 浙江天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评报字(2001)第44号《资产评估 报告》

    6、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公斤美伐他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经贸投资2001337 号文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5000公斤美伐他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8、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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