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二次监事会于二○○一年八月十日在台州市 椒江区外沙路4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7人,2 名监事委托其 他监事代为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一、本公司监事会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01 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 程进行经营决策,依法规范运作,经营班子在履行职务中能勤勉尽责、廉洁自律, 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3、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2、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3、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