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Zhejiang Pan-Chin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浙天会[2006]第6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真实、完整地提供所有相关资料是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专项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现将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2005年度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情况以附表的形式作出说明。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翔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贾 川
    报告日期:2006年3月18日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88号
    邮编:310012
    电话:(0571) 8821 6888
    传真:(0571) 8821 6999[注1]: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浙江万得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浙江海正天然药物有限公司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2004年7月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时,上述企业已剥离,未纳入改制后的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范围。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上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仍由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担任,尚未办理相关人事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中浙江海正天然药物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5月进入清算期。
    [注2]: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正机械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本期向关联方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资金350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公司本期实际收取资金占用费2.77万元。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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