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为满足公司开发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东单支行申请5亿元信用授信的议案。期限一年,实行基准利率。
    2、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2亿元信用授信的议案。期限一年,实行基准利率。
    3、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3亿元信用授信的议案。期限一年,实行基准利率。
    4、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申请3.3亿元授信的议案。期限一年,实行基准利率,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