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 年3 月24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 名,实到12 名。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了会议。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2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二、关于公司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出具2003 年度会计报表,根据公司在日常投资监管中了解到的该公司的一些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2003 年年初对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去本年分回的利润后余额的10%计提减值准备,计提金额1,537.43万元。
    三、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200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五、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04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2003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3年实现净利润8052.32 万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35.98 万元,本年度提取法定公益金1067.99 万元。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所需资金,从保护股东长远利益出发,2003 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2004 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对2004 年利润分配一次。公司2004 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拟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30%左右;公司2003 年未分配利润,拟用于2004 年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15%左右。
    公司2004 年利润分配主要采取送红股、派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如采取送红股与派现金相结合形式,现金股息约占股利分配的50%左右。
    公司董事会根据2004 年实际经营情况保留对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八、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关于200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支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审计费用80 万元人民币。
    十、关于周维顺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由于周维顺已担任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股20%)总会计师职务,考虑其时间和精力有限,不宜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三、五、六、八须提交公司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通知见与本次公告同时见报的2004-05 号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