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城建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和公司”)、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开发公司”) 、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简称“兴华公司”),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披露的3笔担保总额:人民币22,000万元;
    ◆累计为城和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30,800万元;
    累计为开发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25,500万元;
    累计为兴华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27,000万元;
    ◆3笔担保中,被担保人均未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人民币88,3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董事会决议,2003年4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亚运村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城和公司银行借款12,000万元提供担保;2003年5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开发公司银行借款6000万元提供担保;2003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亚运村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兴华公司续贷4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城和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崇文区忠实里南街甲79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文;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200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5,105万元,负债总额71,803万元,净资产3,302万元,净利润1,164万元。2003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2,778万元,负债总额69,282万元,净资产3,496万元,净利润195万元。
    开发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马甸南村4号;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李文;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200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20,529万元,负债总额302,293万元,净资产18,236万元,利润总额1,735万元。2003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10,013万元,负债总额291,638万元,净资产18,375万元,净利润139万元。
    兴华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18号,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高登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承发包市政建设工程及房屋配套工程等。200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1,624万元,负债总额173,062万元,净资产38,562万元,净利润5,936万元。2003年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37,311万元,负债总额209,666万元,净资产27,645万元,净利润810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城和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4月30日至2004年4月29日,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为开发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5月30日起至2004年5月29日止。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为兴华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6月17日起至2004年6月16日止。担保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北苑家园、花市枣苑等项目开发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以利于这些项目的顺利进展,为公司创造稳定的收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300万元,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会同意3项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