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披露的4笔担保总额:人民币20,800万元;
    ◆累计为兴华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24,000万元;
    累计为东华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23,000万元;
    累计为城和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18,800万元;
    累计为开发公司担保金额:人民币21,400万元;
    ◆4笔担保中,被担保人均未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人民币87,2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董事会决议,2003年3月2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亚运村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兴华公司银行借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东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借款5000万元到期,银行同意续贷,2003年3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继续为东华公司银行贷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2003年3月2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正义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城和公司银行借款8000万元提供担保;2003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城市建设开发专业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城和公司银行借款2800万元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兴华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90%),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牡丹园西里18号,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高登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商品房;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承发包市政建设工程及房屋配套工程等。200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11,624万元,负债总额173,062万元,净资产38,562万元,净利润5,936万元。
    东华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60%),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58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郁志桐,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200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8,327万元,负债总额73,270万元,净资产5,057万元,净利润229万元。
    城和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67%),注册地为北京市崇文区忠实里南街甲79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文;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2002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5,105万元,负债总额71,803万元,净资产3,302万元,净利润1,164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兴华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03年3月21日起至2004年3月20日止。担保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为东华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03年3月28日起至2004年3月27日止。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本公司为城和公司向民生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个月,自2003年3月28日至2004年11月28日,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为城和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自2003年3月31日至2004年3月30日,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解决北苑家园、东华广场、花市枣苑等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流动资金紧张问题,以利于这些项目的顺利进展,为公司创造稳定的收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03年1月29日,公司公告称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8,900万元。截止本次公告日,兴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3000万元,东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7500万元,开发公司偿还银行借款2000万元,公司对这些贷款的连带清偿责任相应解除。加上本次披露的20,800万元担保,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7,200万元,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董事会同意4项担保的董事会决议、贷款合同、保证合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