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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G城建 项目:公司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3-03-26 打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24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了会议。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2年年报及年报摘要。

    二、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2年实现净利润15985.04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964.60万元。

    根据2001年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末总股本6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50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9000万元。

    四、2003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对2003年度利润分配一次。公司2003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拟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30%左右;公司2002年度未分配利润,拟用于下一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约为15%左右。

    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主要采取送红股、派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如采取送红股与派现金相结合形式,现金股息约占股利分配的50%左右。

    公司董事会根据2003年实际经营情况保留对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关于2002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支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审计费用共计80万元人民币。

    六、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七、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八、2002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九、2003年生产经营计划。

    十、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2001年2月25日发布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第1号令《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逐项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次配股拟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同股同价。

    2、公司本次配股所募集资金拟全部投向公司主业房地产项目,不存在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3、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上已经分开:

    (1)在业务方面:公司与集团公司在业务方面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在机构和人员方面:集团公司派出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集团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机构独立,人员与集团公司完全分离,自成体系;

    (3)在资产方面:公司与集团公司产权关系明晰,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销售系统和配套设施;对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公正、公平的原则;

    (4)在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算;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帐户,依法独立纳税。

    4、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已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规范。

    5、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以及公告均符合《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

    6、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投资38563万元用于北苑南区住宅楼项目开发。

    (2)投资8638万元用于富海中心公寓楼项目开发。

    (3)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均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出发,依据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的行为均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9、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重大仲裁或诉讼。

    10、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招股说明书》和股东大会通过的变更投向所列资金用途的项目。

    11、公司2000-2002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计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01年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报备程序和披露义务。

    12、公司保证配股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3、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14、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预计净资产收益率将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1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16、公司本次配股发行总数,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

    17、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不少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根据对上述条件逐项检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配股条件,为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申报配股。

    十一、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的预案。

    1、配售股票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2、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

    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总股本6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预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8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售13500万股,其配售方式及配售数量将在征得有关股东意见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4500万股,以现金方式自愿认购。

    3、配售发行对象:配股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

    4、配股价格与定价方式

    (1)配股价格拟定为刊登《配股说明书》日前一日收盘价或前20个交易日均价(两者孰低原则)的75%-85%范围内确定。

    (2)配股定价主要依据:

    ①配股价格不低于200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量;

    ③参考公司二级市场价格、市盈率状况、公司所处行业和盈利前景;

    ④ 与配股主承销商协调一致的原则。

    (3)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

    5、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所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1) 投资38563万元用于北苑南区住宅楼项目开发;

    (2) 投资8638万元用于富海中心公寓楼项目开发;

    (3) 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差额部份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6、配股预案有效期限:本次配股预案的有效期限自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方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配股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实施事宜:

    (1)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项;

    (2)在本次配股申报期间内,在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可依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配股定价方式,并与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配股价格;

    (3)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在股东大会决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最终确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间使用资金额度的调配以及具体使用和投入方式;

    (4)根据本次实际配售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授权董事会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进行项目前期建设,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则用募集资金归还相应项目的专项贷款;

    (6)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它事项。

    该项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305号和证监发字〖1998〗306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1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8.43元,募集资金总额84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82900万元,截止1998年12月28日上述资金全部到位,并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北京京都验字(1998)第028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二)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计划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额
    1   出资组建北京地铁京
        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2   购置高速公路、地
        铁和建筑施工设备     15059
    3   投建来广营市政拆
        迁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19800
    4   投资DFS-2超高
        效减水剂生产线        1500
    5   投资"耐泰安"
        建筑材料生产线        4500
    6   投资建设钢结构加工厂  3000
    7   补充流动资金          6191
    8   总    计             95050
      序号   募集资金实际             计划投入  实际投入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投资28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
       1  北京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8000   28000
          购置高速公路、地铁
       2  和建筑施工设备                15059   15059
          投建来广营市政拆迁住宅
       3  小区一期工程                  19800   19800
          追加投资8650万元购置地铁
       4  盾构和高速公路施工设备         8650   7953.81
       5  投资"耐泰安"建筑材料生产线     1200    1200
       6  受让集团公司持有的北京城建地铁地
          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股权 4000  3998.2
       7  补充流动资金                     6191    6191
       8  总     计                       82900  82202.01

    注:(1)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原承诺投资项目资金缺口12150万元,计划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由于其中三个项目不具备投资条件,故本公司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项目变更。

    (2)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为697.99万元,其中383.36万元系购置设备合同尾款待支付;购置设备及收购股权节约的314.63万元资金已用于配套支出及补充项目流动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由于《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中出资组建北京地铁京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DFS-2超高效减水剂生产线项目、投资建设钢结构加工厂项目的投资环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投资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本公司一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和199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按规定程序对以上三个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原因如下:

    ①出资组建北京地铁京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计划投入45000万元。由于北京市政府为了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和满足城市建设战略调整的需要,决定暂缓地铁"八通线"项目的建设,故出资组建北京地铁京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不具备投资条件。根据以上实际情况,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后,决定不再对该项目进行投资。

    ②投资DFS-2超高效减水剂生产线项目

    项目计划投入1500万元。由于该项目的实施条件发生了变化,项目原计划租赁使用的生产场地(即北京城建构件厂短向板车间)将根据北京市建设地铁5号线的需要,改作地铁盾构管片厂的生产场地,致使该项目没有合适的生产场所。同时高效减水剂等混凝土外加剂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后,决定不再对该项目进行投资。

    ③投资建设钢结构加工厂项目

    项目计划投入3000万元。由于该项目计划投资额较小只能形成简单钢结构加工的生产能力,不能进行各种高层、超高层钢结构建筑的加工,而简单钢结构加工的市场非常有限。根据以上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后,决定不再对该项目进行投资。

    (2)变更后募集资金的投向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决定将剩余募集资金40650万元分别用于投资以下三个项目:

    ①投资28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北京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②投资4000万元受让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长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东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家公司的股权。

    ③追加投资8650万元购置地铁盾构和高速公路施工设备。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1)投建来广营市政拆迁住宅小区一期工程。该项投资每年为公司带来8%的投资收益,投资合同于2002年4月到期,该项投资共为公司带来4620万元投资收益。目前公司已收回对来广营项目的19800万元投资,并已投入公司房地产开发主业。

    (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000万元投资设立了北京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园"),参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建设,进行一级土地开发。截止2000年4月30日,公司已按照出资协议完成全部投资。由于个别股东的出资迟迟不能到位,2001年11月20日,经北京科技园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拟实施减资。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63000万元减至130000万元,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由原来的17.17%增至21.54%。目前该公司运转正常,截止2002年底,共为公司带来3240.65万元投资收益。

    (3)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1200万元,用于投资"耐泰安"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在2001年4月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中作为置出资产与集团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类资产进行了置换,自2001年5月1日起公司对该项投资不再拥有财产权和收益权。由于"耐泰安"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截止2001年5月1日,累计亏损75.33万元。

    (4)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3998.2万元,用于受让集团公司持有的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长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东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家公司股权,在2001年4月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中作为置出资产与集团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类资产进行了置换,自2001年5月1日起公司对上述投资不再拥有财产权和收益权。截止2001年5月1日,该项投资共为公司带来2931.77万元投资收益。

    (5)公司共使用前次募集资金23709万元(383.36万元合同尾款待支付),用于购买高速公路、地铁盾购设备及建筑施工设备,增强了公司在高速公路、地铁、大型公共设施、高层建筑施工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提高了公司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竞争能力,从而使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由1998年的48.9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72.08亿元,主营业务利润由1998年的5.9亿元增长到2000年的8.9亿元。上述使用前次募集资金购买的施工设备在2001年4月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中作为置出资产与集团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类资产进行了置换,自2001年5月1日起公司对上述投资不再拥有财产权和收益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程序及其信息披露情况

    1999年11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地铁"八通线"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刊登于1999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1999年12月30日,本公司召开199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变更地铁"八通线"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1999年12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正常,公司对《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投资,同时,对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按要求履行了规定程序并及时进行了披露。公司在1998年年报、1999年中报、1999年年报和2000年中报中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完成情况均进行了相应的披露。

    2001年4月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了大规模资产置换,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对"耐泰安"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的1,200万元投资、用于购买高速公路、地铁盾购设备及建筑施工设备的23709万元投资和用于受让集团公司持有的北京城建地铁地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股权的3,998.2万元投资,在此次资产置换中作为置出资产与集团公司的房地产开发类资产进行了置换,自2001年5月1日起公司对上述项目投资不再拥有财产权和收益权,上述情况在2001年年报中做了相应披露。

    十三、公司2003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2003年公司计划配股募集资金上限为55000万元,发行费用约为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为52500万元。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1、北苑家园南区项目

    (1)项目内容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正北北苑南区中部,西侧为西坡子村路与北苑宾馆相邻,东侧为红军营西路,北侧为西坡子路与北苑家园五区相望,南侧紧邻规划北苑南区医院。建设用地面积66900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面积639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672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2200平方米,其中住宅196000平方米,配套6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其中车库49000平方米,设备及人防16000平方米,容积率3(地上)。

    该项目立项、规划等手续正在办理当中,预计股东大会前能取得相应的审批手续。

    (2)市场分析

    申奥成功后,奥运村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迅速崛起,形成了城北最具发展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区域市场之一。原有的亚运村核心区、亚北地区与新兴的奥运村地区逐渐连成一片,共同形成一个超大规模的物业集聚区-"大奥运村地区",该项目就位于该区域内。该项目周边毗邻天然森林公园和绿地、规划中的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多个高尔夫球练习场、大学生足球运动场等,环境优美,市政配套设施完善,距离亚运村成熟商圈仅2公里,轻易享受亚运村高品质生活配套。高档商场、饭店、娱乐场所、银行、医院一应俱全,文化娱乐和生活服务设施齐备。北苑地区是北京市规划建设的10个边缘集团之一,交通出行具有与城市中心区联系紧密的特点,项目紧靠北苑路,有多路公交车路经此地,今年1月全线通车的城市铁路(地铁13号线)东线和将于2006年建成的地铁5号线也穿越该地区,两条地铁线路和若干条公交线路组成了便捷的交通网络。根据北京交通系统的最新规划,未来北苑地区的道路交通将有大的改观,将有4条主要道路(安立路、铁路环北路、立水桥西路和中滩村南三街)承载该地区交通流量,便捷地联系到亚运村、北四环、北三环、机场、中关村等各个地区。综上,项目市场前景较好。

    (3)经济分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5822万元,其中土地费用26902万元,建安工程费用40080万元。项目计划2003年开工,2005年年底完成建设施工和销售。预计销售价格为均价4790元/平方米,总销售收入为101548万元,可实现税后利润11793万元,投资利润率为15.55%,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税后)。

    (4)项目实施与总体评价

    项目开发采取股份公司与子公司合作的方式运作,通过签订完备协议明确权益。

    项目与已开发的北苑家园项目有一定关联,符合政策导向,易于塑造市场品牌形象,销售对象广泛,价格定位合理,市场认可度较高,销售前景较好。

    项目开发条件良好,开发周期较短,综合经济效益显著。

    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38563万元。

    2、富海中心项目

    (1)项目内容

    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西侧,路东是北方交通大学与铁道科学院,南邻大慧寺路,西接总政干休所,北邻学院南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1200平方米。项目规划两栋超5A级商住两用公寓和两栋具有高档公寓品质的高档住宅式公寓楼,总建筑面积1589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3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住宅式公寓建筑面积57949平方米,商住两用公寓建筑面积100975平方米,容积率3.65(地上),绿化率30%。

    项目立项、规划、施工、预售等前期手续已齐全。

    (2)市场分析

    项目地处中关村科技园中心区与西城金融区的枢纽联系地带,在新兴的西郊商圈金融街-西直门-中关村轴线上。项目周边区域作为传统的文化、科教和国家政治决策中心,具备浓厚的技术基础和文化底蕴,建设部、财政部、工商局、国家计委等国家级各大部委,清华、北大、人大、交大等高等院校,铁科院等科研院所云集附近,中国"硅谷"中关村位于项目北侧,列入北京市总体规划的跨世纪工程、聚集了数十家副部级单位和"中国"字头大公司的金融街位于项目南端。项目周边分布着新世纪、友谊、西苑等众多星级酒店,紧邻当代、双安两大购物中心。项目附近有多路公交车,还有地铁和刚刚通车的轻轨,交通非常便利。随着项目周边区域改造工程的全面竣工和临街市政设施改造工程的进一步实施,商圈中心的地位将日渐提升。综上,项目的市场前景比较乐观。

    (3)经济分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99611万元,其中土地费用29749万元,建安工程费用54298万元。项目于2002年4-11月陆续开工,预计2004年10月完成工程建设,2005年上半年完成销售。预计销售价格为住宅式公寓均价7450元/平方米,商住两用公寓均价10300元/平方米,总销售收入为147176万元,可实现税后利润23977万元,投资利润率为24.56%,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7.76%(税后)。

    (4)项目实施与总体评价

    本项目由公司自行独立完成项目开发全过程,权属明确。

    项目土地取得成本低,开发条件良好,开发周期较短,市场前景较好,综合经济效益显著。

    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8638万元。

    以上两个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规划,对壮大公司主业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提升公司的地产品牌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项目的市场前景较好,赢利能力较强,项目的性质、售价、收益率等具有可批性和可操作性,公司认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上两个项目是可行的。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在公司设立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专利使用许可协议》、《原材料供应协议》、《外经外贸合作合同》、《工程协作协议》等六项关联交易协议。2001年4月30日,公司完成资产置换后,双方关联交易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减少与集团公司关联交易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进行调整:终止《房屋租赁协议》、《原材料供应协议》和《专利使用许可协议》,修订《外经外贸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和《工程协作协议》,并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2001年以来与集团公司下属施工类企业之间施工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予以确认。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给予授权,由董事会具体办理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终止、修订及签订事宜。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附后)。

    十五、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申请贰亿元信用授信的议案。

    公司因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需要,向招商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申请贰亿元信用授信,用以解决流动资金周转,期限壹年,实行基准利率。

    十六、关于推荐刘龙华、杨运成为北京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十七、关于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3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审议事项

    1、200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财务决算报告;

    4、2002年利润分配预案;

    5、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3年配股的预案(逐项表决):

    (1)配售股票类型;

    (2)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

    (3)配售发行对象;

    (4)配股价格与定价方式;

    (5)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6)配股预案有效期限;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配股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实施事宜。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9、公司2003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10、关于修订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制订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已经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4月11日下午3:00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3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2035969转627、628

    传真:(010)62035933

    联系人:李威、许诺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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