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02年3月27 日下午在 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汤舒畅监事因公事未能出 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长崔正涛先生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1、2001年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能认真履行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2、监事会认真检查了本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 认为北京京都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公司1998年上市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根据 199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生变更,变更的程序、手续合法。4、 报告期内, 公司发生出资1500万元收购东华公司30%的股权、出资2700万元收购开发公司18%的 股权等收购资产行为,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其他东的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5、报告期内, 公司与大股东北京城建集团公司进行了资产 置换,对此公司披露了关联交易公告。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