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月15 日 上午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 , 代表股份 454,072,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8%。 公司董事长佟永贵主持了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康实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 东直门综合交通枢纽暨东华广场商务区项目的议案。
    同意454,072,1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54,072,1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三、关于制订《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54,072,1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四、关于修订《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454,072,1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五、关于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54,072,1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 权0股。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2001年11月21日和12月1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公告。
    北京市金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庞正中、卢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要 求,符合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