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15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龙华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持有公司股份391,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上议案由公司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1,500,000股。赞成391,500,0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金杜律师事务所樊林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