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金码大厦商业物业产权的议案,并定于2004年12月2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4年11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由于金码大厦是正在销售的项目,考虑市场变化,按照双方约定,公司与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签署了《金码大厦B座商业物业购买协议》,购买协议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按照购买协议,公司向开发公司支付1.2亿元履约诚意金。若该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开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后三日内返还公司已付款项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