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3名董事审议了关于购买金码大厦商业物业产权的议案。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因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不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法定人数,13名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定于2004年12月29日召开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和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6日
    独立董事意见
    2004年11月26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金码大厦商业物业产权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有关会议材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就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一致同意公司购买金码大厦1?4层13711.63平方米的商业物业。购买商业物业可以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收入,同时金码大厦商业物业未来具有升值潜力。
    二、董事会表决方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对该项议案表决时,因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不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法定人数,董事会按照有关规定仅对程序性问题进行表决,提请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三、此次关联交易按评估价确定交易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公开、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柴强徐经长陈行刘延平
    2004年11月26日
    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中天华资评报字(2004)第1065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拟转让资产进行了评估,现谨将本次评估中的有关事项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为拟进行资产转让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的范围是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拟转让存货资产-金码大厦 B座底商1至4层,建筑面积13711.63 M2。
    三、评估基准日:2004年6月30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
    六、评估结论:对北京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评估值为19,196万元,大写为:壹亿玖仟壹佰玖拾陆万元整(¥191,960,000)。
    七、报告提出日期:2004年9月20日。
    八、报告有效期:本报告自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05年6月29日。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李晓红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天顺
    注册资产评估师:李晓红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