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公司”)股权及相关权益的议案。公司向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华远公司”)转让所持东华公司60%的股权及相关权益,华远公司向公司支付价款总计3.1亿元。
    双方将在北京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及相关合同。正式的股权转让及相关合同须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