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5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云南省景谷县威远路47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登载于2006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春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景谷林业”股份6,500万股,占“景谷林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980万股的50.08%,没有流通股股东(代理人)登记和出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转让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投票结果:6,500万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万股,反对票0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刘革律师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原件。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