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9月28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材料于2005年9月2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董事会全体董事。公司实有董事八名,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为马春华、刘军、罗永明、尚四清、赵卫东、苏坤、吴健身、贾林青,其中:吴健身、贾林青为独立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议案:
    一、《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物资产450万元人民币、货币70万元人民币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实物价值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增资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1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万元。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总股本的95%。
    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以货币28.85万元人民币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力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1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00万元。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占其总股本的5%。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