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9月16 日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扩建二万吨松香生产装置”募集资金使用项 目, 用于扩建年产二万立方米细木工板生产线及五千立方米集成材生产线项目的预 案》。
    2、 审议通过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巡检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报 告》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于2001年7月23-27 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 , 并于 2001年8月27日向本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监事 会成员对《通知》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 认为中国证监会昆明特派办对公司的巡回 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是公正客观的,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是充分的、可行的,监 事会将严格监督此次整改方案的实施完成。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