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28日上午在北京东方花园饭店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93,133,010股,占公司总股本408,133,010股的71.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国栋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268,673.2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726,867.33元和10%法定公益金2,726,867.33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814,938.59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63,958,094.75元,可供分配利润85,773,033.34元。2002年度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尚余85,773,033.34元,结转2003年度。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杨盛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2002年报酬的议案;
    公司续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2年度审计工作,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委托审计事项等业务情况,支付其2002年度审计报酬为700,000元,本年度审计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本公司实数承担。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规模和发展的需要,2003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亿人民币的免保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293,133,01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众鑫律师事务所李聪聆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