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建设")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3月20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宽沟招待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碧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002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0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除购置施工设备项目因2002年原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没有开工未达到计划进度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按计划完成。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规范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无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