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3月7日下午三时在上虞市凤山路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陈月明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月明女士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
    附:
    陈月明,女,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98年至今,担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曾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现任监事会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