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83号文批准,于2000年6月30日至7月1日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9.4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36,840.00万元,均为货币资金,于2000年7月10日全部到位。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1、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金额19,603.00万元,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项目建设完工后第一年新增利润1,129.00万元,该项目业经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司高技函〖1998〗041号文批准。
    2、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产技术技改项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金额16,604.00万元,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项目建设完工后新增利润2,500.00万元,该项目业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投资〖1998〗584号文批准。
    3、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补充流动资金633.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调整及履行的程序
    T5项目中原包含投资额为1,285.00万元的科技综合楼子项目,但本公司地处上虞,如科技综合楼建在上虞,不利吸引外部科技人员;T5项目中部分进口设备改由国产设备替代及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实施的优惠政策节余资金1,615.00万元,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上述两项资金共计2,900.00万元中的1,98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子公司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在上海购置房产继续实施T5项目中原科技综合楼子项目,将9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T5项目节余的资金740.92万元和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项目预计的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于2001年11月13日、2001年12月18日、2003年5月23日和2003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内容对照情况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招股说明书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额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 19,603.00 100.00% 套灯具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 16,604.00 95.00% 产技术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33.00 100.00% 增资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 有限公司 100.00% 合 计 36,840.00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额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1-6月 合计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 11,559.08 4,403.00 15,962.08 套灯具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 2,710.00 6,495.97 6,159.83 441.56 15,807.36 产技术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553.00 740.92 2,293.92 增资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 有限公司 1,980.00 1,980.00 合 计 14,269.08 14,431.97 6.159.83 1,182.48 36,043.36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内容对照情况说明如下:
    (1)、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金额19,603.00万元。该项目经浙江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1〗33号文和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已于2001年12月30日获准竣工验收。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5,962.08万元。
    (2)、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产技术技改项目,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金额16,604.00万元。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5,807.36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数额为796.64万元。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进度的原因是特种灯具的营销模式与本公司原有的普通民用产品营销模式之间存在不能完全兼容的差异,本公司认为必须要首先解决营销模式差异的问题,故本着稳健务实的原则和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公司放缓了投资进度。目前该项目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补充流动资金633.00万元,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92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T5项目节余的资金740.9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补充流动资金2,293.92万元。
    (4)、增资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项目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将1,980.00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子公司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980.00万元。
    2、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收益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收益对照情况如下:
    (1)、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于2001年12月完成,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5,962.08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9,032,389.68元,200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067,283.33元,2003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3,616,381.12元。该项目200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收益1,129.00万元的89.17%。
    (2)、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产技术技改项目,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5,807.36万元,20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664,735.71元,2002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71,006.85元,2003年1-6月实现利润总额1,528,829.35元。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是本公司为了首先解决特种灯具的营销模式与公司原有的普通民用产品营销模式之间存在不能完全兼容的差异,本着稳健务实的原则和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公司放缓了投资进度。目前该项目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报告对照情况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00年度 2001年度 2002年度 合计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 年报披露 12,300.00 4,403.00 16,703.00 及配套灯具产业化示 实际投资 11,559.08 4,403.00 15,962.08 范工程项目 差 异 -740.92 -740.92 扩大高效节能特种 年报披露 2,710.00 6,495.97 6,159.83 15,365.80 灯具生产技术技改 实际投资 2,710.00 6,495.97 6,159.83 15,365.80 项目 差 异 补充流动资金 年报披露 1,553.00 1,553.00 实际投资 1,553.00 1,553.00 差 异 增资上海森恩浦照 年报披露 1,980.00 1,980.00 明电器有限公司 实际投资 1,980.00 1,980.00 差 异 合 计 年报披露 15,010.00 14,431.97 6,159.83 35,601.80 实际投资 14,269.08 14,431.97 6,159.83 34,860.88 差 异 -740.92 -740.92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中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对照情况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01年度中报 2002年度中报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示范 中报披露 16.674.18 16,703.00 工程项目 实际投资 15,933.26 15,962.08 差 异 -740.92 -740.92 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产技术技改项目 中报披露 7,932.82 10,901.23 实际投资 7,932.82 10,901.23 差 异 补充流动资金 中报披露 633.00 1,553.00 实际投资 633.00 1,553.00 差 异 增资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中报披露 1,980.00 实际投资 1,980.00 差 异 合 计 中报披露 25,240.00 31,137.23 实际投资 24,499.08 30,396.31 差 异 -740.92 -740.92 项目名称 2003年度中报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示范 中报披露 15,962.08 工程项目 实际投资 15,962.08 差 异 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产技术技改项目 中报披露 15,807.36 实际投资 15,807.36 差 异 补充流动资金 中报披露 2,293.92 实际投资 2,293.92 差 异 增资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中报披露 1,980.00 实际投资 1,980.00 差 异 合 计 中报披露 36,043.36 实际投资 36,043.36 差 异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T5大功率节能荧光灯及配套灯具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2000年度实际使用金额与本公司2000年度年度报告和2001年度中期报告披露的使用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统计误差所致。
    六、前次募集资金未全部使用的说明
    截至2003年6月30日止,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全部完成,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为36,043.36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数额为796.64万元,占所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16%。
    扩大高效节能特种灯具生产技术技改项目尚未全部完成,尚未使用的资金数额为796.64万元。未全部使用的原因在于特种灯具的营销模式与本公司原有的普通民用产品营销模式之间存在不能完全兼容的差异,本公司认为必须要首先解决营销模式差异的问题,故本着稳健务实的原则和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公司放缓了投资进度。目前该项目正处于试生产阶段。
    七、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自2000年7月上市以来,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坚持规范运作,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环境和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实施条件的变化情况,本着审慎的态度和对股东高度负责的精神,本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对募集资金项目作了调整,并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符合国家法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为公司下一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