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3年6月22日(星期天)上午8:30;
    3、会议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合并组成。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
    8、审议《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9、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节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03年公司配股的预案》;
    12、审议《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以上1-5项、第7项议案和第6项议案部分内容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事项,详见2003年2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6月12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
    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员需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另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6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129号阳光大厦一楼会客室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129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12300
    联系人:任锋
    联系电话:0575-2027721
    传真:0575-2027720
    2、与会股东交通与食宿费用自理;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 赞成 反对 弃权 1、《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 7、《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节余部分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9、《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10、《关于2003年公司配股的预案》 11、《关于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 可行性的议案》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作具体的指示,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3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额: (本表剪报、复印或者按以上样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