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2月17日上午九时在上虞市凤山路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包括2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章程因故未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森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8,974,005.37元,税后净利润45,845,161.6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363,863.87元,法定公益金4,363,863.87元,以控股合资子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965,070.01元,储备基金1,473,802.50元,企业发展基金1,473,802.50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1,486,005.9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690,764.89元;按2002年度末总股本123,1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计30,790,000.00元。剩余52,900,764.89元结转下年度。本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2003年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0万元,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7、审议通过《关于陈森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陈森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徐国荣先生担任股份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徐国荣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02年度核销部分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2002年,公司处理三年以上应收帐款314,987.11元,经董事会批准确认核销坏帐准备。2002年由于产品单价下调,处理库存积压品,经董事会批准确认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757,938.78元。
    10、审议通过《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项准备计提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细则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徐国荣先生简历
    徐国荣:男,1972年生,硕士学历,曾任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