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阳光")于2002年12月10日在重庆市与重庆塑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皇建设”)签订联合开发项目协议。双方决定在重庆市共同出资设立重庆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阳光置业公司”),阳光置业公司注册资本拟为6000万元。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塑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阳光置业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陈森洁
    注册资本:人民币12,316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节能电光源、照明电器、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照明电器、技术以及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和设备的销售及进出口国际贸易等。
    重庆塑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土桥正街4号
    法定代表人:刘富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贰级房地产开发,生产销售聚苯硫醚,批发零售建筑五金,建筑材料、水暖电器,电工配件,汽车零配件,日用百货,副食品,干鲜果品,粮油及制品(零售),日用化学品,机床,仪器仪表,钢材;仓储(不含化危品)、租赁,家用电器零售;市场摊位设施出租服务等。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富学,注册资本:4,970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阳光置业公司注册资本拟为6,000万元。其中浙江阳光以现金出资3,126.85万元,占注册资本52.1%的比例;塑皇建设以54,727平方米已取得土地权证的土地作价2,873.15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7.9%的比例。该土地价值将依据评估报告为基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为最终定价,由此,注册资本也将以最后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司将在确定后予以披露。
    阳光置业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贸经营等。(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核定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本合资公司是公司在坚持照明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寻求多元化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公司将与塑皇建设联合开发花溪玫瑰苑项目,从而涉足房地产行业,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利润增长点,降低行业单一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联合开发花溪玫瑰苑项目的协议;
    2、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重庆市“花溪玫瑰苑”小区项目建议书;
    4、重庆市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