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00年6月对本公司展开反倾销调查,并于2000年8月8 日通知本公司, 认为本公司存在国家项目补助等原因, 不给予本公司市场经济地位 该事项已于 2000年8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公司经过半年多的积极应诉,现欧盟初步 裁定,对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灯产品的欧盟进口商加征35.4% 的惩罚性关 税,这将使本产品出口欧盟造成极大困难。2000年度本公司生产的一体化电子节能 灯出口欧盟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10%左右, 该项裁定可能对本公 司2001年度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抗辩,欧盟的正式裁定 结果将于2001年8月份公布。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