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8月6日下午二时在上虞市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月明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浙江阳光电子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森恩浦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浙江阳光电子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可以进一步拓展公司照明主业;同时该项交易公平合理,且履行了相关回避程序,充分考虑到了各方的经济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