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2月13 日上午 九时正,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森洁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5576641.91元,税后净利润46617569.13元(因会计 政策变更的影响,本年度税后净利润调增7826893.07元),分别按10% 提取法定公 积金4661756.91元,法定公益金4661756.9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294055 .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64663.6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29391. 70元;按2000年度末总股本12316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计 12316000元。剩余19513391.70元结转下年度。
    以上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1年度进行1-2次的利润分配。
    2、200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40%。
    3、股利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的形式。
    4、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发展,暂不分配。
    5、具体分配方法将根据公司当时的实际情况而定。
    七、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1、会议时间:2001年3月28日上午9时正;
    2、会议地点:上虞市凤山路12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1年3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一)。
    5、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 份证于2001年3月28日上午9时前到本公司投资与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 以用信函方式登记。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129号
    邮政编码:312300
    联系电话:0575—2027721
    传真:0575—2027720
    联系人:张吉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