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会议于2002年3月14 日上午九时 在上虞市凤山路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包括2名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章程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陈建根参加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森洁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7,611,063.29(*"+#,! &元,税后净利润64,153,269.4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39,958.98元,法定公益金6,239,958.98元,以控股合资子公司 净利润为基数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1,755,086.48元,储备基金1,316,314.86元, 企业发展基金1,316,314.86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9,595,370.72元, 本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6,881,005.99元;按2001年度末总股本123,160,0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1.25元(含税),计15,395,000元。剩余51,486,005.99元结转下年 度。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审议通过2002年度预计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2年度进行1-2次利润分配;
    (2)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3)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式为派发现金或(和)送红股,派发现金占分配 利润的比例不低于20%
    (5)具体分配方法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6)2002年度公司预计将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2002年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审计 费用为20万元,另外,会计师事务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八、审议通过2002年短期投资计划;
    公司2001年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2002 年以 自有资金5900万元用于短期投资,主要用于国债投资、基金投资及其他短期投资,其 中用于证券一级市场投资的资金不超过20%。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国荣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现决定同意 徐国荣先生的请辞。经董事长陈森洁先生提名, 决定聘请吴青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吴青谊先生简历附件一)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改内容见附见二)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治理细则》(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 .com.cn)
    十二、经董事会讨论,决定于2002年4月20日(星期六)召开2001年年度股东大 会,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4月20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12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治理细则》;
    4、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2002年4月15(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5、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 员另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卡,代理人另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 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4月16-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与食宿自理;
    (5)公司地址:浙江省上虞市凤山路129号
    邮编:312300
    联系人:任锋、吕军
    联系电话:0575-2027721
    传真:0575-2027720,2015355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股东单位公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一:
     吴青谊先生简历
    吴青谊,男,1973年5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 经济师。1995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工作于杭州盐业公司、杭州市体改委、 中国证监 会杭州特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