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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G浙阳光 项目:公司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1-12-18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15日上午 九时在浙江省上虞市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 代表股份7153.5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8.08%, 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陈森洁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的议案》;

    1、选举陈森洁为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俞小牛为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叶建庆为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李汉军为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吴峰为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吴国明为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刘升平为独立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章程为独立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选举陈建根为独立董事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 登的《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上虞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比例对上海森恩浦照明 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上虞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表俞小牛回避了表决,该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为1841.26万股。

    同意1841.26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 登的《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 登的《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附件二

    五、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 登的《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附件三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决定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2.6万的津贴,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同意7153.4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986%;反对1000股, 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的议案》;

    1、选举陈月明为公司监事,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陈雨春为公司监事,同意7153.52万股,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 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章晓洪律师出席,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浙江阳光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 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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