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1年11月11日下午二 时在上虞市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 集人陈月明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01年12月12日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进行换届。第三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本届 监事会提名陈月明、陈雨春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长女 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虞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同比例对上海森恩浦照 明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充分体现了交易双方的经济利益,不会对 股份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虞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上虞市阳光磁 性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可以为公司提供配套原材料,降低节能灯 生产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虞市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上虞市阳光背 光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可以为公司开发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新 产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该项募集资金变更理由充分,可以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1月11日
    附: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月明,女,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现作本公司审计部主任、监事会召 集人。
    陈雨春,男,1957年出生,高中学历 ,助理工程师。曾任上虞市灯泡厂总务科长, 现任本公司后勤部主任、监事。
    陈长女,女,1963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历任本公司灯具车间主任、 灯具分厂厂 长,现作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灯具厂厂长、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