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候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本人就任职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 出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且不 存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 本人与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4、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向浙江阳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5、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忠实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 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 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7、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浙江阳 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陈建根    二00一年十一月十日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候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本人就任职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 出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且不 存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 本人与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4、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向浙江阳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5、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忠实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 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 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7、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浙江阳 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章程    二00一年十月九日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声明候选人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本人就任职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宜作 出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2、本人具备《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且不 存在《指导意见》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 本人与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4、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情况均已向浙江阳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
    5、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忠实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勤勉义务, 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6、本人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 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7、中国证监会可以根据本人声明所提供的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浙江阳 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声明人:刘升平    二00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