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1年7月30日, 在公 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月明主持,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和委托贷款减 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
    3、公司关于处理部分“三年以上应收帐款”、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在建 工程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4、审议通过了《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5、审议通过了《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