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接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该公司于2005年9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公安县支行签定了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1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7%)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公安县支行,用于向该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5年9月13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5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3日止。在此次质押之前,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9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50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质押期限为2005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两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6%。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